誹 简体字
拼音 fěi
注音 ㄈㄟˇ
部首
部外笔画 8画
总笔画 15画
详细解释

基本字义

fěi ㄈㄟˇ

◎见“诽”。

宋本廣韻

廣韻目次:上平八微

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攝 韻部 国际音标 罗马字
甫微 微合 平聲 合口三等 pĭwəi pyoi/pvo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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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韻目次:去八未

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攝 韻部 国际音标 罗马字
方味 微合 去聲 合口三等 pĭwəi pyoih/pvo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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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

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

誹·康熙筆画:15·部外筆画:8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敷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妃尾切,音斐。《說文》謗也。《博雅》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誹謗者族。《莊子·刻意篇》高論怨誹。《戰國策》國必有誹譽,忠臣令誹在己,譽在上。

又《集韻》或省作非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師古註》非讀曰誹。

又《集韻》府尾切,非上聲。義同。
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《正韻》芳微切。與非通。《類篇》謗言也。《增韻》非議也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張湯奏顏異當九卿,見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誹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作腹非。《註》口不言,心非之也。

又《廣韻》方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未切,非去聲。義同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誹謗之木。《索隱》誹,音非,亦音沸。尸子云:堯立誹謗之木。韋昭云:慮政有缺失,使書于木,後代遂因以爲飾。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。

说文解字
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誹

也。从言非聲。敷尾切
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
謗也。誹之言非也言非其實。从言。非聲。敷尾切。十五部。

方言集汇

粤语:fei2

客家话:[海陆丰腔]fui3[宝安腔]fui1fui3[台湾四县腔]fi3[客英字典]fui3[梅县腔]fi1fui1[客语拼音字汇]fi1fui1

English

slander, vilify, condem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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