诽(誹)
fěi ㄈㄟˇ
◎诽
誹 fěi
〈动〉
(1)(形声。从言,非声。本义:背地议论,指责他人)
(2)同本义 [blame]
诽,谤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放言曰谤,微言曰诽、曰讥。”
诽,明恶也。——《墨子经上》
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
(3)又如;诽怨(责备怨恨);诽议(责难,非议)
(4)毁谤 [calumniate;slander]
经诽誉。——《淮南子·本经》
贤者诽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决胜》
而废格沮诽。——《汉书·食货志》。注:“谓非上所行。”
赏者有诽焉,不足以劝。——《韩非子·八经》
(5)又如:诽诽(众说纷纷的样子);诽章(谤书,谤毁他人的奏章);诽讥(毁谤讥讽);诽誉(毁谤和赞誉);诽诋(诽谤诋毁)
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
誹
(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敷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妃尾切,音斐。《說文》謗也。《博雅》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誹謗者族。《莊子·刻意篇》高論怨誹。《戰國策》國必有誹譽,忠臣令誹在己,譽在上。
又《集韻》或省作非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師古註》非讀曰誹。
又《集韻》府尾切,非上聲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《正韻》芳微切。與非通。《類篇》謗言也。《增韻》非議也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張湯奏顏異當九卿,見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誹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作腹非。《註》口不言,心非之也。
又《廣韻》方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未切,非去聲。義同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誹謗之木。《索隱》誹,音非,亦音沸。尸子云:堯立誹謗之木。韋昭云:慮政有缺失,使書于木,後代遂因以爲飾。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誹
也。从言非聲。敷尾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謗也。誹之言非也言非其實。从言。非聲。敷尾切。十五部。
粤语:fei2
slander, vilify, condem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