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á ㄅㄚˊ
◎古代祭路神称“軷”。祭后以车轮碾过祭牲,表示行道无艰险:“取羝以軷。”
廣韻目次:去十四泰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旆 | 蒲蓋 | 並 | 泰開 | 去聲 | 泰 | 開口一等 | 蟹 | 泰 | bʰɑi | bad/bay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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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韻目次:入十三末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跋 | 蒲撥 | 並 | 末 | 入聲 | 曷 | 合口一等 | 山 | 桓 | bʰuɑt | bua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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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酉集下】【車部】
軷·康熙筆画:12·部外筆画:5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撥切,音拔。《廣韻》將出祭名。《詩·大雅》取羝以軷。《註》祭行道之神也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馭掌馭玉路以祀,及犯軷。《註》山行曰軷。犯者封土爲山象,以菩芻棘柏爲神主,旣祭,以車轢之而去,喩無險難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蓋切,音旆。義同。
據考證:〔《周禮·夏官》大馭掌玉路以祀,及犯軷。〕謹照原文掌下增馭字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四】【車部】軷
出,將有事於道,必先告其神,立壇四通,樹茅以依神,爲軷。旣祭軷,轢於牲而行,爲範軷。《詩》曰:“取羝以軷。”从車犮聲。蒲撥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出將有事於道。必先告其神。立壇四通。尌茅依神爲軷。此言軷之義旣祭犯軷。句。轢牲而行爲範軷。此言範軷之義。周禮大馭犯軷注曰。行山曰軷。犯之者封土爲山象。以菩芻棘柏爲神主。旣祭之。以車轢之而去。喻無險難也。春秋傳曰。跋涉山川。故書軷作罰。杜子春云。罰當爲軷。軷讀爲别異之别。謂祖道轢軷磔犬也。詩云。載謀載惟。取蕭祭脂。取羝以軷。詩家說曰。將出祖道犯軷之祭也。聘禮曰。乃舍軷飲酒於其側。禮家說亦謂道祭。玉裁按尌,立也。各本作樹。今正。犯軷轢牲而行大徐作軷轢於牲而行。非也。山行之神主曰軷。因之山行曰軷。庸風毛傳曰。草行曰跋。水行曰涉。卽此山行曰軷也。凡言跋涉者,皆字之同音叚借。鄭所引春秋傳本作軷涉山川。今人輒改之。从車。犮聲。薄撥切。十五部。詩曰。取羝軷。大雅生民文。毛傳曰。軷,道祭也。
粤语:bat6but6
客家话:[海陆丰腔]pat8[台湾四县腔]pat8[梅县腔]pat8[客英字典]pat8
sacrifi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