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ái ㄓㄞˊ
1、住所,房子(多指较大的):住宅。内宅(指住宅内女眷的住处)。宅门。宅邸。宅第。
2、葬地,墓穴:宅兆(坟墓的四界)。
3、居住:宅心仁厚(居心仁义厚道)。
廣韻目次:入二十陌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宅 | 瑒伯 | 澄 | 陌二開 | 入聲 | 陌 | 開口二等 | 梗 | 庚 | ɖʰɐk | drak/deak |
用手指左右滑动查看全部
◎宅 zhái
〈动〉
(1)居,居住 [reside]
我王来,既爰宅于兹。——《书·盘庚上》
(2)又如:宅居(居住);宅土(居住在平地上;所居住的土地);宅者(古代指退休家居的官员);宅道(所居之界域);宅中图大(居于中心,谋划四方。谓得地势之利)
(3)居于;处于某种境地 [be at]
使宅百揆。(使它居统领百官的位置。)——《书·舜典》
王宅忧,亮阴三祀。——《书·说命上》
(4)又如:宅忧(处于父母丧事期间)
(5)存 [place]
宅心知训。——《书·康诰》
(6)又如:宅心(用心,放在心上)
(7)托;寄托 [trust]
夫设情有宅,置言有位;宅情曰章,位言曰句。——《文心雕龙》
(8)又如:宅生(犹言寄托生命)
(9)顺应,归顺 [yield to]
亦惟助王宅天命,作新民。——《书·康诰》
◎宅 zhái
〈名〉
(1)(形声。从宀(mián),乇(zhé)声。本义:住所;住处)
(2)同本义 [residence;house]
宅,所托居也。——小徐本《说文》
上以厚,下安宅。——《易·象传》
五亩之宅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便利田宅。——汉·刘向《列女传》
方宅十余亩。——晋·陶渊明《归园田居》
岐王宅里寻常见。—— 唐·杜甫《江南逢李龟年》
住近湓江地低湿,黄芦苦竹绕宅生。——白居易《琵琶行》
(3)又如:卜宅(卜择住处建都地或葬地);宅司(宅子;宅院);宅券(房契);宅相(住宅风水之相);宅神(住宅里的神鬼);宅屋(住房)
(4)家,常指大家族的家 [family]
当日宁荣两宅,人口也极多,如何便萧索了呢?——《红楼梦》
(5)又如:宅库(私家财库);宅上(犹府上。敬称对方的家);宅家(唐代对皇帝的一种称呼。也称官家);宅田(古时官员告老还家,公家给以养老的禄田);宅眷(家眷;家属。多指女眷)
(6)葬地 [graveyard]
大夫卜宅与葬日。——《礼记·杂记》
(7)又如:宅兆(墓地)
houseresidence
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
宅·康熙筆画:6·部外筆画:3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場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
據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土宜之法相民宅,而知其利害,以阜人民。〕謹照原文改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七】【宀部】宅
所託也。从宀乇聲。,古文宅。,亦古文宅。場伯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人所託凥也。依御覽補字。託者,寄也。人部亦曰。侂,寄也。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。宅託曡韵。釋名曰。宅,擇也。擇揀吉處而營之。从宀。乇聲。場伯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粤语:zaak6
客家话:[客英字典]can3cet8[台湾四县腔]cet8cak8[梅县腔]cet8[客语拼音字汇]cag6ced6[海陆丰腔]cet8cak8[宝安腔]cak8[陆丰腔]cet8
residence, dwelling, home; grav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