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3年5月2日 制定《前十条》——“左倾”错误进一步发展

1963年5月2日,毛泽东在杭州召集部分政治局委员和大区书记召开了一个小型会议。会议制定了一个被党内称为《前十条》的文件——《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(草案)》。

 

这个文件的制定同当时的形势是紧密相关的。本来,大跃进以来的“左”的错误经过七千人大会前后的将近两年调整,国内形势逐步好转,但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,“左”倾错误再次抬头。会议过分强调阶级斗争,认为阶级斗争应该“年年讲,月月讲”。基于这个论断,中央决定在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,开展大规模的阶级斗争,在农村开展的是“四清”运动。这就是毛泽东在杭州主持制定《前十条》的前缘。

 

《前十条》对国内政治形势作出了过于严重的估计,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,要求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,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,打退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猖狂进攻。《前十条》下达后,各地根据这个文件精神,重新训练干部,进行试点,为即将开展的农村“四清”和城市“五反”运动作了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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