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归江州友人初下第

《送归江州友人初下第》

诗人 项斯朝代 唐代体裁 五律

《送归江州友人初下第》

名高不俟召,收采献君门。
偶屈应缘数,他人尽为冤。
新春城外路,旧隐水边村。
归去无劳久,知君更待论。

《送归江州友人初下第》作品出处

全唐诗:卷554-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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