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噶布伦
拼音gá bù lún
注音ㄍㄚˊ ㄅㄨˋ ㄌㄨㄣˊ
引证解释亦称“ 噶伦 ”。亦称“ 噶隆 ”。藏语。旧 西藏 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,由 清 政府驻 藏 大臣会同 达赖喇嘛 挑选,具奏任命。《清史稿·职官志四》:“ 前藏 唐古特 三品噶布伦四人。掌综理 藏 务。内一人喇嘛充补,不给顶戴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志四》:“ 藏 地分 衞 、 藏 、 喀木 、 阿里 四部,各置噶布伦治其地,职任綦重。”